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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(一)人事秘书科

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印鉴、机要、信息、档案、保密、保卫、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、办公设备设施、督办等行政管理及市级外事费的管理工作;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党群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;负责汇总编制机关年度、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督促检查落实情况;负责计划生育、后勤服务和内联接待工作。

(二)涉外综合科

受理并审核各部门报送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,提出处理意见;负责管理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辖区外国人、涉外事件处理、边防和口岸外事业务、外事教育培训、涉外宾馆外事业务等工作;围绕全市涉外综合管理进行调查研究,为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建议;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;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外国专家工作进行政策指导;负责全市基层单位对外结好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外事宣传和外事新闻发布工作,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,并对采访接待活动进行协调与管理;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材料,向本市有关部门提供关于国际形势、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,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及有关对外文稿;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,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;负责全市各类外事工作的情况综合及统计工作,编发内刊资料。

(三)出入境管理科

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和因公赴港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,承办市级领导人的因公出访呈批事宜,办理出访有关手续;根据授权审核和办理全市各类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、签证及因公赴港澳的办证事项,负责护照收缴管理工作;负责对出国和赴港澳人员的外事教育、培训工作。按照国家有关领事工作的政策规定,负责管理全市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工作,按照授权审核、处理邀请外国人来访的事项,统一办理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邀请事务、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。负责全市因公出国、赴港澳和邀请来访情况的定期分析、总结及统计资料和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(四)友城外务科

拟订本市发展地区性对外关系的规划与计划;提出开展对外工作的意见或建议;负责国际友好城市和地区性对外关系的开辟与交往工作,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;围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调查研究,编制友好城市(地区)间的交流计划,根据内外需求组织协调各类交往活动,处理对外联络和对外交往中的各项事务。负责友城间交往的情况综合、经验总结、信息处理和统计工作。管理、协调和指导全市的重要外事接待工作,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、党宾、驻华使节、外国记者、国际友城来访团组和其他外国地方政府、议会代表团组及重要外宾;指导各部门的对外交往和外事接待业务。

(五)侨务工作科(挂港澳工作科牌子)

研究拟订本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、政策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;对全市侨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;负责华侨、华人回国安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回日照定居及其在日照的眷属工作;负责归侨、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;依法保护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;协助县区政府做好归侨、侨眷的扶贫、救济工作;负责华侨、华人、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;负责侨政侨务信息和《日照侨讯》的编办工作及重大涉侨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;负责全市各类侨务工作情况综合及统计工作;负责侨务信访工作。

调查研究海外侨情和港澳同胞情况,研究提出开展工作的政策建议;开展对华侨、华人、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和重要社团的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;负责海外华侨、华人社团、侨领及应邀来访团组的接待组织工作;调查研究引进华侨、华人、港澳同胞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工作的情况,及时提出政策建议;推动全市引进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工作的开展,依法保护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在日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;根据对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文教宣传工作的有关政策,开展对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;负责做好本市因公出访团组涉侨活动安排的联络及有关事项;联系海外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的传播媒介、文化社团以及华文教育机构,并支持其开展友好交流工作;做好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资办学工作;负责华侨、华人、华裔青少年联谊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华侨、华人子女来日照求学的有关协调工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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