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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早期归侨退休生活补贴提高早期归侨退休待遇

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

审核程序:

1、本人提交书面申请;

2、由归侨所在单位填写《山东省发放早期归国华侨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》或《日照市早期归国华侨提高退休待遇审批表》,报市侨办审核;

3、市侨办审核后,属企业性质退休的归侨统一到市劳动局审批;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归侨到市人事局审批。

承办科室:侨务科 

责任人:辛春田 

联系人:孙方玉 

联系电话:8781326 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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